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辅导员初审,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推荐蒋小兰等五位同学为我院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获得者,具体名单如下:
蒋小兰 高静怡 刘文祥 徐霜霜 张亚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方式,署真实姓名,将情况反应到院辅导员办公室C103。
海外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指导赖老师:19859808326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