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发布者:周武涛发布时间:2018-12-24浏览次数:365

为了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做好我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认定工作,根据《三明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特制订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章周道  

副组长:方实斯、丁礼明、蔡瑞珍

第一小组(专业类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成员:

袁树厚、林炜乐、李梅兰、阴翠梅、王青、周武涛、邱宠华、赖晓凤

第二小组(通识类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成员:

蒋斌、林美兰、何宁

二、第二课堂内容

第二课堂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类;竞赛类;证照类;科研类;其他等五大类,具体内容及相应学分如下(见表1):

表1. 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序号

内容

学分

成绩

认定部门

备案

部门

主要内容

1

通识类: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讲座、文体竞赛等

1-4

学院

学工部

团委

1.按要求参加每学期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必修)。

2.参加志愿服务及学生社团活动等。

3.听学术讲座达14场。

4.文体竞赛获奖、发表非专业性论文。

5. 驾驶证、普通话证书。

2

竞赛类

1-5

学院

学工部

团委

教务处

1全国各类英语竞赛。

2.团体类竞赛由各学院细化每位参与者得分。

3.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认定,不重复累计。

4.不同项目的各级、各类竞赛学分可累加。

3

证照类

1-4

学院

教务处

1. 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和操作技能证书。

2. 计算机证书、外语证书等

2.各类证照学分可以累加。

4

科研类

1-4

学院

教务处

1.获得专利

2.发表学术科研论文。

3.主持各类项目结项。

4.各类科研活动学分可以累加。

5

其他

1-2

学院

教务处

学院或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增设第二课堂内容,相应学分认定方案需报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三、第二课堂学分要求

根据最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科生2013、2014级必须获得不低于4个第二课堂学分,通识类(不低于2个学分)和专业类(不低于2个学分);2015级以后学生必须修满6-10个学分,通识类(不低于3个学分)和专业类(不低于3个学分);英语(专升本)学生必须修满3个学分(不分专业与通识),方可毕业。其中专业类第二课堂学分要求与本专业有关的证照类、学科竞赛类、科研类等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需要院部认定。

四、申报时间与认定程序

申报时间:每年11月26日-12月31日,学生向所在院(系)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经审核汇总后,1月10日,学院公示并公布认定结果。

认定程序:

(1)学生申报填写《三明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1份。

(2)各班级汇总至院学生会学习部,并制定汇总表。

(3)教学秘书或院分团委书记审核。其中专业类第二课堂学分申请材料交给教学秘书审核汇总,相关人员协助配合完成通识类第二课堂学分申请材料交给院分团委书记审核汇总,相关辅导员协助配合完成。

(4)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并签署审核意见。

(5)公示。

五、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评分表

(一)通识类第二课堂学分评分表

该类第二课堂学分2013、2014级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2学分,2015级之后必须获得不低于3学分,方可毕业。

类别

项目与标准

学分

  

1.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必修

按要求参加每学期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

0.6

2.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必修

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累计不少于50小时

0.6

3.社团活动类

选修

参加学生社团满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该项目不累计。

0.3

4.听学术讲座

选修

听不少于10个学术讲座。

≤0.5

5.文体竞赛

运动会(选修)

校级:第1名0.5,第2名0.4,第3名0.35,第4名0.3,第5名0.25,第6名0.2,第7名0.15,第8名0.1

省级运动会:按校级对应的名次*2计算

国家级:按校级对应的名次*4计算

其它(选修)

国家级

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0

1.5

1.0

1.0

0.8

0.6

校级

院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0.5

0.4

0.3

0.3

0.2

0.1

6.发表非专业性论文

选修

国家一级期刊

第一作者

2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1.5

其它公开出版的期刊

第一作者

0.5

7.驾驶证

选修

合格

0.5

8.普通话证书

选修

(师范类2甲,非师类2乙)获得证书

0.5

  

  

9. 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0.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1. 导游人员资格证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2.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3.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4. 秘书职业资格证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5. 会计从业资格证

选修

获得证书

0.5

16. 会计电算化

选修

获得证书

0.5

  (二)专业类第二课堂学分评分表

   该类第二课堂学分2013、2014级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2学分,2015级之后必须获得不低于3学分,方可毕业。

类别

项目内容

获得学分条件

获得学分(国家级)

获得学分(省级级)

1、竞赛类(选修)

参加全国高师、“华文杯”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

  

特、一等奖

2学分/

1.5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1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0.5学分/

 参赛奖

0.5学分/

0.3学分/

参加“外研社杯”英语阅读、演讲、写作大赛

  

特、一等奖

2学分/

1.5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1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0.5学分/

参赛奖

0.5学分/

0.3学分/

参加外贸技能大赛

  

特、一等奖

2学分/

1.5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1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0.5学分/

参赛奖

0.5学分/

0.3学分/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专业组)

  

特、一等奖

2学分/

1.5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1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0.5学分/

参赛奖

0.5学分/

0.3学分/

福建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特、一等奖

/

2学分/

二等奖

/

1.5学分/

三等奖

/

1学分/

参赛奖

/

0.5学分/

全国口译大赛

特、一等奖

2学分/

1.5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1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0.5学分/

参赛奖

0.5学分/

0.3学分/

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特、一等奖

2学分/

1.5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1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0.5学分/

参赛奖

0.5学分/

0.3学分/

  

  

  

  

备注:根据报名人数分配奖项的英语专业赛事(校级):特、一等奖1学分/次;二等奖0.5学分/次;三等奖、优胜奖0.3学分/次;参赛奖0.2学分/次。

2、证照类(选修)

  

项目内容

获得学分条件

学分

专业英语四级

成绩80分(含)以上

2

成绩60分(含)以上

1

专业英语八级

成绩60分(含)以上

2

日语三级

获得证书

1

日语二级

获得证书

1.5

日语一级

获得证书

2

参加剑桥商务英语BEC等级考试

获得证书

0.5

剑桥商务英语BEC中级

获得证书

1.5

剑桥商务英语BEC高级

获得证书

2

商务单证员证书

获得证书

1.5

外贸跟单员证书

获得证书

1.5

外贸业务员证书

获得证书

1.5

外销员证书

获得证书

1.5

口译证三级

获得证书

1.5

口译证二级

获得证书

2

初级笔译证

获得证书

1.5

中级笔译证

获得证书

2

全国商务英语翻译资格中级证

获得证书

1.5

全国商务英语翻译资格高级证

获得证书

2

雅思(6分以上)

获得证书

2

  

  1. 其他事项

             1、同一项目取最高等级,不得累计。

       2、本实施细则从2013级学生开始执行。

       3、本规定由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及讨论决定。                        

                                       外国语学院学院

                                           二O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