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伟(学号:20160481135),2016级英语(专升本)学生,该生于2017年5月办理休学手续,后经学校研究批复同意其休学,休学时间从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28日。现休学期满,辅导员已于本学期初告知其本人须于开学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书面复学申请并继续完成学业。该生在得知信息后3月7日回校,3月9日未提交复学申请自行离校,回家后告知辅导员同意学院按文件规定为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第三章第六节第四十五条规定,为该生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1日
联系人:陈老师,18850227901
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