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周武涛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71

各学院:

按照校历安排,9月11日老生补考开始,现将本学期期初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科目补考

1.补考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2.公共科目补考时间段安排:

时间

科  目

责任部门

9月11日中午

12:25-14:25

教育学,心理学

各学院

(部)
教务处

9月12日中午

12:45-14:15

大学英语

9月12日晚

19:30-21:00

大学物理

9月13日下午

大学体育

9月13日晚

19:00-21:00

公共数学

9月14日晚

19:30-21: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备注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文写作、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书写、教师口语、军事理论等公共课考试由各开课部门自行安排

各开课部门

3.各学院补考安排表(含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补考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监考员安排、补考名单等信息,统一模版见附件)于2017年9月8日11:00前发送到教务处陈玲霞办公平台备案,并通知各相关学院。

4.成绩报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字后报任课教师所在院,经学院负责人核批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留存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一份存入试卷袋。(学生缺考、缓考或作弊情形均须注明)。重修成绩统一由指定重修老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生所在学院(须在成绩单上注明“重修”)。

5.特别说明

成绩填写规范,请使用以下系列(不同系列不能混用)。

①百分制:数字(输入法设置在英文状态下录入,可保留一位小数);

②五级计分制:中文(下拉框选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③成绩比例设定:请严格按照三明学院《关于课程考核的补充规定(明学院教字[2012]22号)》进行设定。

二、专业课补考

补考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17日,各学院根据公共课补考时间插空安排。

三、考试组织

1.补考对象:

⑴必修课不及格者。以下两类学生除外:①实践环节不及格者,一律参加重修;②期末考试擅自缺考、考试违纪、作弊者不予补考,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修;请通知这两类学生及时办理重修手续。

⑵期末缓考获批者。

2.公共课试卷抽卷:为加强考试管理与考试监控,要求各院公共课考试试卷必须报送教务处并由教务处当场随机抽卷,请相关院部教学秘书于2017年9月8日前携带试卷审批单到教务处抽卷。

3. 试卷按统一格式印刷:A3纸,左边留3cm装订线,也可用A4纸排版打印后两张对拼成A3纸再印刷。试卷模版A3、A4都有,请各位教师到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含诚信承诺书的试卷模版使用。

4.考场安排要求:全部安排到有标准化监控的教室,有条件的考室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卫生、需抽屉朝前),单列排列,间距80CM以上;连排课桌椅的考室左右各间距2个座位;阶梯教室左右至少隔2个座位外,阶梯部分前后至少间隔一排座位。不同科目考生座位要交叉安排。各学院应保持考室整洁,特别注意清理与考试有关的纸条及课桌上的小抄等,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5.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上(图像清晰)(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请监考员务必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严禁携带通讯设备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考试,并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