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国际学院(国际处)文件
明院国际总支[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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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党总支“两学一做”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及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院委〔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 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明确学习教育内容
1.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2.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
3.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方法措施
1.认真组织学习
要求: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结合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鼓励党员利用“党员e家”网络平台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其中集体学习从5月初开始到12月每周集中半天时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集中学习具体安排:
次数 | 时间 | 学习内容 |
1 | 5.3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2 | 5.9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3 | 5.16 | 《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4 | 5.23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5 | 5.30 | 三明党史,三明党员先进典型 |
6 | 6.6 |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2月) |
7 | 6.13 | 《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 |
8 | 6.20 |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 |
9 | 6.27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
10 | 7.4 |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4月) |
11 | 9.5 | 《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10月 |
12 | 9.12 | 《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4月) |
13 | 9.19 | 《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2月) |
14 | 9.26 |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1月) |
15 | 10.10 | 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21号,2014年6月3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50号,2014年12月16日) |
16 | 10.17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14年1月14日) |
17 | 10.24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新华出版社,2015年7月) |
18 | 10.31 | 《习近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选编(二)》(解放军出版社,2015年4月) |
19 | 11.7 | 《习近平关于培养“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重要论述摘编》(解放军出版社,2015年6月) |
20 | 11.14 | 习近平在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1日) |
21 | 11.21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2016年2月19日) |
22 | 11.28 | 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2014年10月15日) |
23 | 12.5 | 《摆脱贫困》(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 |
24 | 12.12 |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8月) |
25 | 12.19 |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2015年10月24日) |
2.开展专题讨论
要求: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每个专题学习讨论应安排若干名党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互动交流。
时 间 | 主 题 | 重点发言人 |
5月底 | “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 | 黄建总、庞铄权、曹旺辉 |
9月底 |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 | 黄宝玖、曹阳飞宇、李婉、陈慧玲 |
12月初 | “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 | 黄建总、李旻、何芃悦 |
3.开设党课
要求: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
序 号 | 时 间 | 主讲人 |
1 | 4月 | 黄建总 |
2 | 6月 | 黄宝玖 |
3 | 10月 | 王宗篪 |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要求:12月底前,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一项一项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5.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要求:12月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6.开展党员活动
结合党员导师制活动,积极组织各类特色党员活动,加强党史、党纪、廉政教育。
序 号 | 时 间 | 主 题 |
1 | 5月 | 三明党史、历史教育 |
2 | 7月 | 暑期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 |
3 | 11月 | 党史、党纪教育 |
4 | 每月 | 党员导师制活动 |
国际学院党总支
20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