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系教工党支部在外语楼A108开展四月党日活动——“五法”普法知识学习研讨会。支部书记廖文倩谈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八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8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7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罗春霖同志说道: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为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辅导员不仅自己要认真学习,更应将所学传播给广大学生,让同学们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教师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教师自觉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能力,引导教师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氛围,助推我校“强三力、创硕校”重点工程的平稳开展。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系教工党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