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星级义工评审细则(修订)

发布者:陈慧玲发布时间:2020-05-10浏览次数:135

为推动我院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认证,做好星级义工评定工作,确保认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三明学院义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星级义工评审细则。

一、志愿服务活动评定标准

本细则所称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性活动。  

本细则所称志愿者,是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自然人。具体要求如下: 

1.以“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活动宗旨; 

2.以“锻炼自我、服务他人”,“弘扬新风尚,促进大和谐”为活动目标; 

3.提高同学们的思想认识,切实地学会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关注社会民生,充分发扬“凝心聚力齐奉献,真情实意暖人心”的志愿者精神,弘扬“三明学院”志愿者文化,努力构建“至亲”、“至善”、“至诚”、“至信”的和谐之美。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活动均为志愿服务活动,均可进行志愿服务认证。

二、志愿服务时间认证标准

志愿者认真填写《三明学院义工服务手册》,以手册上服务部门签章认可的志愿服务时间为准,海外学院(外国学院勤工助学联合会审核后,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评定办法

(一)评定时间

星级义工将在每年五月份和十二月份进行评定

(二)评定人员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联合会

(三)评定方式  

1.志愿者自行申请,上交《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和义工手册;

2.由外国学学院勤工助学联合会审核后,报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奏效;

3.审核小组将遵循“公、公、公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宁缺毋滥,反对弄虚作假,制定有关细则,认真评选,并公示评选学生的义工时长和评优次数;

4.评选工作由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有关部门审核,发文表彰。

四、评选条件

(一)一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一年级在校学生;

2.参加义工服务开始至评定的时间,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1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二)二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二年级在校学生;

2.参加义工服务开始至评定时间,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3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三)三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三年级在校学生;

2.参加义工服务开始至评定时间,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6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四)四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四年级在校学生;

2.参加义工服务开始至评定时间,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10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附件1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星级义工评审小组名单

附件2: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联合会

                     2019510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星级义工评审细则(修订).docx